因为借贷人欠债未还,扬州某地的一位债主使出“狠招”,竟然住在了借贷人家里,导致其家人不堪其扰。前段时间,扬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接到这一线索后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涉案的一对姐弟被立案调查,因非法侵入住宅罪,两人分别被法院判刑。
2013年8月,男子王某与另一男子仇某因存在借贷纠纷,打算上门讨债,结果发现只有仇某的妻子一人在家。王某不顾仇某妻子反对,赖在仇家,要求还钱。王某等人在仇某家里面打牌、喝酒、睡觉,其中还有人去买菜,在仇某家烧饭。为了给仇某施加压力,王某还叫上了自己的姐姐帮忙,二人轮流在仇某家居住,以致于后来仇某的妻子多次报警。
2019年,在扬州市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过程中,仇某向督导组反映这一发生在6年前的案件。警方接到线索后开展立案调查,并通知王某姐弟二人到案。经审讯,王某二人供述因债务纠纷长期在被害人家中居住的事实,两被告人以轮换的方式前后居住在仇某家中卧室共计20多天,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
法院一审认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最终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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