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朋友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医生一番检查后却说“没事,回去观察观察”,结果几个月后换了一家医院,却查出病情已经发展到不轻的程度;或者明明在A医院查出了某种病,手术做完了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个问题,真正需要治疗的病灶却还在身体里。
什么是漏诊误诊
简单来说,漏诊就是医生该查出来的病没查出来,该发现的病灶没发现;误诊就是把A病看成了B病,或者把没病的人看出病来。这两种情况,说到底都是医生的判断出了问题,但法律上并不等于所有漏诊误诊医院都要负责——关键在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没有达到“当时的医疗水平”。
什么情况下医院要负责
法律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医生有没有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民法典》第1221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医生只是犯了一个正常情况下不应该犯的低级错误,比如明显的检查遗漏、诊断偏差,导致了患者病情加重或延误治疗,医院就要负责。但如果病情本身非常罕见、复杂,当地医疗条件有限,医生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还是判断错了,那法律一般不会苛责。
举个例子,湖北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结过一个真实案例:一位患者因肾上腺肿瘤就诊,医院做手术时切除了肾脏上的一个肿瘤,却完全遗漏了术前检查已经发现的肾上腺病灶,导致患者不得不承受二次手术。鉴定机构认定医院存在漏诊漏治的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十几万元。
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如果漏诊误诊确实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法律上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后续治疗产生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因治疗耽误工作导致的误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维权时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第一时间封存病历。 发现医院可能存在漏诊误诊后,要尽快到医院申请复印并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病历是医疗纠纷中最核心的证据,不及时发现和处理,医院可能有机会修改病历,到时维权就难了。
第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判断医院有没有错,不是凭感觉说了算,而是要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认定。鉴定会重点回答三个问题:医院有没有过错?这个过错和患者的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的责任比例是多少?这个鉴定意见是打官司的关键证据。
第三,注意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不要拖延,发现有问题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别等到过了时效才想起来维权。
特别提醒:如果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医院有隐匿病历、伪造病历、销毁病历或者违反诊疗规范的情况,法律上会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患者不再需要自己费力去证明医院哪里错了。
医疗纠纷维权涉及医学和法律两个专业领域,取证复杂、耗时较长,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委托有经验的律师来处理。如果您或者身边的亲友遇到了类似的困扰,可以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评估,争取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王海波律师,专做医疗纠纷法律事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王海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