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燕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618511323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最大化维护被告利益,原告撤诉

发布者:贾燕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2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姚x博

  被告:上海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燕,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姚x博与被告上海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于2023年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原告姚x博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姚x博以需补充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姚x博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10元,由原告姚x博负担。

贾燕律师 已认证
  • 15618511323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5.7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8次 (优于96.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64次 (优于99.5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9869分 (优于9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98篇 (优于99.85%的律师)

版权所有:贾燕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87563 昨日访问量:43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