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燕律师 09:00-21:59
贾燕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618511323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最大化维护被告利益,原告撤诉

发布者:贾燕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41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姚x博

  被告:上海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燕,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姚x博与被告上海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于2023年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原告姚x博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姚x博以需补充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姚x博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10元,由原告姚x博负担。

贾燕律师 已认证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15618511323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57.1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8次 (优于96.5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64次 (优于99.5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0168分 (优于97.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3篇 (优于99.97%的律师)

    版权所有:贾燕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63565 昨日访问量:261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