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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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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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五万抵十五万”,中介收取优惠确认金是否合法?

发布者:沈佳鹏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82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当事人及案件结果

原告:赖某某

被告:佛山某某商务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合同纠纷案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原告(委托本律师)的诉讼请求,确认相关合同于起诉之日解除;被告返还其收取原告的“VIP优惠费”5万元;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二、案件简介

原告因对相关房产有购买意向,于2016年7月11日与作为相关地产商代表的被告签订了由被告提供的《房宝贝VIP优惠申请书》。《房宝贝VIP优惠申请书》中约定,原告交纳五万元优惠费后,可享受房宝贝VIP优惠,购买相关房产可享受十五万元的优惠。原告于当日向被告交付了五万元的优惠费,并与相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此后被告却未按照《房宝贝VIP优惠申请书》中约定,使原告享受到十五万元的房价优惠。原告向被告和地产商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双方均不能给出满意答复。

  

三、律师观点

律师代理原告进行诉讼,律师认为:《房宝贝VIP优惠申请书》由被告提供,双方对其中的内容予以签字盖章表示认可,相关约定合法有效。原告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付款的义务,并与房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被告经数次催告却仍不履行相关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原告依法享有解除相关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被告原因,原告受到的损失应该由被告进行赔偿。

 

四、律师提醒

买房中介经常通过“5万抵15万”等形式,对房屋购买者进行欺骗。购房者办完手续买到房屋后才发现,当初“5万抵15万”的承诺并没有兑现。此时,购房者应当坚定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购房者法律知识的缺失,往往不能够区分对房产中介的维权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律师了解到,有些购房者认为中介的行为属于犯罪,有些购房者在诉讼中主张中介欺诈要求撤销合同,也有一些消费者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律师提醒购房者,跟房产中介签订类似合同,最好请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审核,不然很容易掉进房产中介的合同圈套。如果购房者不幸已经中招,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如果由于法律知识的不足,无法区别法律是的“欺诈”、“胁迫”、“违约”等法律事实而盲目诉讼,很可能会面临诉讼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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