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荐股型网络诈骗案获轻判,刑期抵扣羁押,委托人直接回家
一、案件背景
2019年2月起,徐某等四人共同经营某信息科技公司,先后在武汉多地招揽包括C某在内的11名业务员,通过微信以虚拟身份添加被害人、建立股民交流群,分饰指导老师、客服、投资者等角色,发送虚假盈利涨势图,诱骗被害人在指定APP开户入金,入金款直接进入公司账户。至2019年4月案发,累计骗得被害人16.65万元。
二、辩护过程
徐小明律师介入后,迅速开展接见家属、看守所会见、沟通办案人员、阅卷分析等工作。在C某被决定逮捕后,律师及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虽因同案主犯尚未归案未获批准,但通过与检察官的充分沟通,为后续辩护奠定了良好基础,律师的专业态度与敬业精神获得认可。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多次与C某沟通,促成认罪认罚方案,并充分挖掘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谅解、初犯等从轻、减轻情节,获得检察官认可。
三、处理结果
基于控辩双方达成的认罪认罚方案,公诉人建议刑期8个月,获得法院采纳,实现判决刑期与已羁押期限相同的“实报实销”目标。判决后第二天,C某即被取保候审,跨省回到外省老家与家人团聚。
四、典型意义
荐股类电信诈骗案件诈骗特征明显,作无罪辩护可能性较小,罪轻辩护是务实选择。对于层级较低的参与人员,涉案金额、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认罪态度及退赃退赔等是辩护的核心要点。本案通过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和有效沟通,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刑期实报实销、早日回归家庭的目标,充分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量刑协商中的关键价值。
徐小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