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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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 | 律师的专业辩护,使刑事案件在二审阶段改判,实现了罪名变更与刑期大幅降低的辩护效果!

发布者:徐小明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32人看过 举报

2026-03-31

律师观点分析

法律援助守护公正

近日,由中和信所徐小明、马律李律杨律组成的专业辩护团队,成功使一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在二审阶段改判,实现了罪名变更与刑期大幅降低的辩护效果,彰显了律师团队精湛的辩护能力,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价值。


辩护经过

2023年5月,本案当事人安某某、张某、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三年四个月、三年。

2023年7月,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湖北xx律师事务所杨律担任安某某、马律担任张某、徐小明和李律担任刘某二审阶段的辩护人。各位律师深感责任重大,立即投入工作。通过细致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证据材料,深入分析案情和相关证据,辩护律师发现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问题,特别是在共同犯罪中对主从犯的量刑、认罪与不认罪的量刑存在严重失衡。

二审中,辩护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焦点,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地发表了辩护意见,重点论证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整体偏重、部分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建议省高院改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辩护律师的意见逻辑严谨、论证有力,紧扣法理与事实,力求还原案件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高院承办法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专业素养审理本案,合议庭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审查。法官基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直接作出了改判决定
变更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大幅度降低刑期并部分适用缓刑,改判安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缓刑三年、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缓刑两年。

典型意义

01彰显司法公正

二审法院不回避问题,依法独立作出改判,是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原则的坚定践行,让公平正义在个案中得到充分实现。
02体现司法效率

二审直接改判而不是发回重审,避免了案件在诉讼程序中不必要的拖延,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正义得以更高效地实现。
03

传递法治温度

改判结果显著缩短了当事人的服刑时间,使其及家属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并非冰冷无情,而是蕴含着对个体权利和命运的深切关怀,极大地增强了其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当事人得知改判结果后,激动地表示:“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帮助,感谢湖北高院法官的明察秋毫,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04

突出法援价值

本案的成功改判,充分证明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辩护,是推动本案公正处理的重要一环。

办案手记

本案的二审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表示:“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判决结果,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价值所在。我们由衷敬佩湖北高院法官在审理此案中展现出的专业水准、担当精神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法官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对辩护意见的高度重视,是本案得以公正改判的重要保障。这是对个案正义的守护,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

本案的二审改判,是一次法援律师专业辩护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同频共振的生动实践,为树立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书写了有力注脚,期待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徐小明律师,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库律师、湖北省法学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161083146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毒品犯罪、取保候审、公司犯罪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14201201610831464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毒品犯罪、取保候审、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