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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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主任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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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T某强迫交易罪案经罪轻辩护被从轻处罚

发布者:徐小明律师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404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成功案例:T某强迫交易罪案经罪轻辩护被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15日,被告人Y某伙同B某等人以被害人C某2017年12月14日在“颜值分期”贷款公司的贷款人民币9800元不该发放为由,要求其提前偿还贷款,并支付违约金、催收费总计人民币1.3万元。当日,被告人Y某等人强行将C某带至武汉市洪山区群光广场星巴克咖啡店后,强迫其向被告人T某贷款人民币1.3万元还款,并向被告人T某写下人民币2万元的欠条。

当日下午,C某在被告人T某的逼迫下,在武汉市市洪山区街道口一大厦内,向“蚂蚁分期”贷款公司高利借贷人民币3.24万元后,归还被告人T某欠款人民币1.57万元。被告人T某、Y某以暴力威胁,强迫他人借贷,构成强迫交易罪,构成共同犯罪。  

【辩护过程】

T某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偏远的山区家境贫寒,父母勤苦劳作供他考上武汉的一所大学。他在校期间因受到不良风气影响有了攀比心理,为了赚钱和社会上搞“套路贷”的团伙扯上关系。我接受家属委托后,考虑到T某案发时还是大四的学生、仅差5个月就要毕业,作为辩护人我第一时间赶到他的学校与辅导员、校领导沟通,希望能为他保留学籍并请求办案机关从宽处理。经过多次协商后学校为他开具了学籍证明和从宽处罚意见函,请求公安机关从宽处理,辅导员也为他办理了延迟一年毕业的手续。

经过会见T某及与侦查人员沟通,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为他作罪轻辩护,希望能够免予起诉或者得到最低程度的处罚。随后,我通过侦查人员打听到被害人父亲的联系方式,被害人本人与父母因为这件事心理受到通过伤害,回到襄阳老家后不愿再被打扰,但是本案中如果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处罚会相对较重。在多次联系被害人父亲后,他表示愿意来武汉协商,后在侦查人员与律师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检察机关对涉及套路贷之类的犯罪从严把握,加上正处于扫黑除恶风声正紧的时段,又属于共同犯罪,检察官没有做不起诉处理,但是接受对其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

在审判阶段,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T某在整个事实活动中所起作用较小,可以考虑认定从犯;二、T某具有坦白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三、T某家属代为清洁被害人钱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获得被害方谅解;四、T某系在校就读大学生,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和从宽处罚的意见,可以考虑从宽处罚;五、T某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不大、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从犯、坦白、赔偿谅解、学校意见(在校表现)、初犯偶犯与危害后果等量刑意见,对T某从轻、减轻处罚,让他能够完成学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悔过、汇报社会。

【处理结果】

被告人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审判人员考虑到各种因素后从宽处罚,判决刑期与庭前羁押刑期大致相等,判决过后没多久,T某解除羁押回归社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武汉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律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6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毒品犯罪、取保候审、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