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成功代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2)
【案情简介】
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一系第三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20日,在第三人提供中介服务的安排下,原告与被告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夫妇将位于武昌区徐东欧洲花园X栋X单元X室的房屋以166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付款方式为买方于2017年4月30日前支付60万元,用于卖方结清银行抵押贷款;剩余106万款项待过户登记完成,设定他项权后由银行直接划拨支付。合同签订当日2016年12月20日原告支付10万元定金、于2017年4月30日支付50万元购房款给被告用以结清贷款。但是,被告收到60万元款项后,既没有将该笔款项用于结清贷款,也拒绝配合为原告办理贷款申请,且明确告知原告其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代理过程】
本案原告在武汉市内没有住房,唯独希望购买此套房屋后用于夫妻两居住,他们均属于工薪阶层、资金并不宽裕,但是即便如此仍然向亲友借款支付首付。而被告属于“职业玩家”,既是卖家也是房产中介公司的老板,在收取原告的首付款60万元挪作他用,并没有用于消除已有的抵押权。接受原告委托后,我先后做了以下工作:
1.查询被告夫妇身份信息,因为他们均不是武汉本地人,虽然合同上有身份证号,但是洪山区法院对于被告是外地人的均要求提供本地居住证明。于是,我在办理了律所介绍手续后,在被告居住的派出所获得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2.查询涉案房屋信息,因为担忧卖家一房二卖、也为了查询房屋抵押状态,在房管局查询到该房屋50万元抵押权一直没注销(尽管我的当事人买家已经支付60万元用于涤除抵押权),将信息打印出来后我心里更有信息打赢这场官司。
3.整理证据、撰写诉状,将涉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收条、转账凭证、房产查询信息、微信聊天记录、通话短信记录、征信报告与原告的薪资流水均打印成册制作证据目录与证据清单,撰写了言简意赅的起诉状、重点突出被告的违约行为,并确定三项诉讼请求。
4.准备查封手续,因为担心被告随时一房二卖或者将房屋再次用于抵押造成履行困难,在征询原告同意、联系好了担保公司后,提出了查封涉案房屋的申请得到法院支持。
5.经过精心准备后开庭审理,详细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理由。尽管对方庭审中编造理由提出反诉,但没有得到主审法官支持。
【判决结果】
1. 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原告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房产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
2. 驳回被告反诉的诉讼请求。
3. 本案诉讼费用19740元与保全费用5000元由被告承担。
徐小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