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刷单”类诈骗犯罪
逐渐演变成集返利、传销、诈骗
为一体的混合型犯罪
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
近日,东丽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用自行开发的App
在网络平台以发布任务为噱头
诱使不特定人员充值会员费
从而骗取钱款
案 件 详 情
被告人宋某负责APP的开发及日常维护,被告人张某与焦某、曾某负责推广App、发展会员,董某、谢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参与做任务审核、日常维护以及推广等工作。
该APP以为某短视频平台完成任务为噱头(实际与该平台无任何关系)吸引用户。用户下载APP后,充值299元、599元、999元、1980元,就能成为不同等级的会员,对应不同的任务,等级越高,完成任务后的收益也越多,并要求任务必须在当天完成,才能获取对应的收益。
实际该团伙私下操控任务的完成与否
使用户不能顺利完成任务及提现
以此达到骗取会员费的目的
至案发时
该团伙骗取包括迟某、许某等
600余名被害人在内上万人次的
会员充值费共计13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作为幕后的
策划者、组织者和操纵者
指挥、设计了整体诈骗流程
指使宋某开发诈骗软件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