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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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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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控诉高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周文才律师提出罪轻辩护,获得法院认可

发布者:周文才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7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高某某因家庭纠纷被公安民警发现家中有疑似枪支的物品,公安机关遂以处理家庭纠纷为由将高某某约至黄龙溪派出所,在讯问过程中,高某某主动交代了家中存放枪支、弹药的事实。高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411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高某某主动陈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

【辩护思路】

高某某事发后主动陈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高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

【裁判结果】

双流区人民法院采纳周文才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高某某构成自首,最终对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


【介绍】:周文才律师毕业于川大法学院;现为四川思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思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拆迁安置、股权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