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德仁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24日 34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4年10月8日,周X与黄X签订《联营经营合同》,约定合伙经营服装租赁和服装定制等,投资总额30万元,周X20万,黄X10万,期限一年。2015年3月18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黄X一审要求周X退还投资款10万元。
一审中双方认可黄X退伙前合伙属于营利状态,法院支持了黄X的诉讼请求。
二审周X提出黄X退伙前合伙属于亏损状态,法院认为反言没有证据支持,维持了一审判决。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根据民事诉讼中禁止反言原则,反言者前后陈述矛盾,法院按照一审时的陈述进行判决。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案件线索多,案件法律关系不能乱,当事人的陈述不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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