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5年,杨XX起诉刘XX、刘XX要求偿还借还394000元本息,经(2015)号民事判决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中,杨XX另案起诉刘XX之妻丁XX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起诉刘XX之妻李XX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5民初19646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丁XX和李XX未能举证证明上述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此支持了杨XX的诉讼请求。
一审作出判决后的2018年1月18日公布实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新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属于债权人。
2018年3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丁XX、李XX提出的上诉正式立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何适用“新旧”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坚持从新但是不过高要求;
杨XX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共同债务的性质。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这种案子少见,第一就是执行中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将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必须经裁判程序方可追加;第二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发生转移。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注意民间借贷发生的时间,2018年1月18日以前发生的,以后审理的案件,注意提出“不应过高过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