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娜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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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系列——农村宅基地继承七大法律问题(附起诉状模板)

发布者:胡梦娜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拆迁安置 |472人看过


一、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如何确定?

答: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报批表是确定农村宅基地房所有权的重要依据。宅基地属于家庭财产,即便审批表登记人员有一方未出资建造,其仍然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人之一。

 

二、宅基地所有权人死亡后房屋未继承去名,此后房屋被依法动迁,动迁利益如何继承分割?

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房屋在权利人死亡后动迁,房屋已按照房屋评估价实际转化为动迁补偿款,应予分割。其他动迁利益视动迁政策而定,如动迁政策按照人头确定被安置人,并确定安置面积利益,因权利人在动迁之前已死亡,不属于动迁安置人口,故安置面积利益不能继承。如动迁政策按砖头确定安置补偿款,则另当别论。

 

三、结婚满十年迁户口派出所告知需要宅地基上所有的人签字同意,但是房产权人有人已死亡无法签字怎么办?

答:实践当中经常会遇到上海地区外地媳妇或郎君结婚满十年迁户口,因宅基地上有权利人死亡而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情况。此时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去名手续。

 

四、宅基地房屋如何继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要向宅基地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需要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被告人数+1份)、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被告各身份证明、遗嘱(如有)、宅地基房产证(如有)、宅基地建房批文、房屋照片、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如有)等法院需要的证明材料。

五、继承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告1**,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告2**,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继承**房屋,请求判令**房屋归原告所有。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三个子女,分别为原告、被告1、被告2。被告12分别为原告姐姐、哥哥。**2016510日去世,双方去世时,其父母均已不在人世,本案继承人则为原告、被告12

**年,被继承人**、原告三人申请宅基地建房,共建造楼房**平方米,该房屋现坐落于**室。房屋建成后,由原告与两被继承人共同居住,被继承人去世后,由原告家庭居住,并维护房屋。被告12曾口头答应**房屋由原告一人继承,故原告诉至法院,望判如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六、诉讼继承宅基地需要多长时间?

答:各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在庭前安排调解签署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即完成继承,时间一个月左右。如果存在争议或被告一方有一人或多人不能到庭,则需要走开庭流程,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七、原为立基人,后另行申请建房,能否享有动迁利益?

答:另行申请建造宅基地,不享有原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对土地上原建造的房屋仍享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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