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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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涉精神暴力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8日|分类:离婚 |641人看过

涉精神暴力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2年第6

【裁判要旨】区分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尤其是精神暴力,应当以加害人是否存在控制的主观故意来判断。对于涉精神暴力的离婚案件,调解不成时,应当尽快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充分保障受害方利益。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身体暴力的加害人有较好的警示作用,但对精神暴力应当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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