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次序: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结合赔偿义务人应承担的责任系数,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同时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次序: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结合赔偿义务人应承担的责任系数,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