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文书在履行前未做强制执行公证,在履行当中能后补强制执行公证吗?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第三条第2项:“未经公证的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债权文书在履行前未做强制执行公证,在履行当中能后补强制执行公证吗?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第三条第2项:“未经公证的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