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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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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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广告是要约邀请吗

作者:李志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2次举报


招聘广告是要约邀请吗

不属于,招聘广告属于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约的表示。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

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

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

李志律师.男.北京市惠诚(宜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李志律师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了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宜宾
  • 执业单位: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离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