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磊律师

  • 执业资质:164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市海华永泰(银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证据规定自认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8月30日|分类:经销代理 |512人看过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对于诉讼代理人的自认,不再考虑诉讼代理人是否经过特别授权,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本人的自认。

2?适当放宽当事人撤销自认的条件,对于当事人因胁迫或者重大误解作出的自认,不再要求当事人证明自认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