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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磊律师
执业资质:1640120**********
执业机构:上海市海华永泰(银川)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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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09人看过
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下述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分娩后一年内;
3.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除外:女方提出离婚除外;或法院认为确有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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