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诉讼时效的概念及规定

2022年08月16日 | 发布者:苏湖城 | 点击:123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若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设立诉讼时效制度,主要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若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主要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生活秩序、维护法律秩序与交易安全。




法 律 规 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Part two

观点探讨




(一)观点一:部分被告的诉讼时效抗辩不及于其他被告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的请求权得以阻却的后果并不必然产生,要以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为前提,在义务人多个的情形下,义务人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对该义务人产生效力并不及于其他义务人,即诉讼时效抗辩具有相对性而不具有涉他性。



(2020)沪0120民初2447号

民事判决书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被告陈鹏锦、陈骊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效力不能及于被告陈小生。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诉讼时效抗辩系实体权利的抗辩,应由义务人主动提出主张,现被告陈小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的情形下,应视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2020)辽0302民初1684号

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效力是有相对性的,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而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是阻却权利人的请求,并不消灭权利本身,因此,在诉讼时效期满后,


权利人的请求权阻却后果不必然发生,而是以义务人提出抗辩为前提,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况下,其中一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效力只及于一人,而不影响其他义务人承担责任,本案中,苏恩长提起诉讼时已超过二年诉讼时效,胡庆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仅是对涉及其个人权利的阻却,不及于何荣,故何荣提出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二)观点二:部分被告的诉讼时效抗辩及于其他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持该观点的认为,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及于连带债务人,那么从类推的角度出发,诉讼时效的抗辩也应及于其他债务人,部分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义务人亦产生诉讼时效抗辩的效力。



(2021)渝民申477号

民事裁定书


大足贸易行作为担保人,对其提供抵押的财产被强制执行的相关事宜应是明知的。从抵押的财产被强制执行时起,大足贸易行的追偿权行使条件就已经成就。


但大足贸易行迟至2019年5月22日才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追偿权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建胜镇政府作为本案被告,其在一审庭审中明确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该抗辩效力及于文博冶炼厂。




(2019)豫0181民初2328号

民事判决书


郜银霞虽未到庭明确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但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整体对债务人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任意保证人主张权利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因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证明其在诉讼时效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故魏宣中对诉讼时效抗辩的效力及于其他保证人,本院对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郜银霞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亦不予支持。




(三)笔者赞同观点一:部分被告的诉讼时效抗辩不及于其他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私法属性,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系义务人的一项私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属意思自治范畴。


义务人未作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意思表示,则人民法院针对该义务人的诉讼时效问题不予主动审查。即使共同义务人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对其他债务人产生效力,且不影响其他义务人承担责任。


其他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或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系其对自身权利的放弃,人民法院就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若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则违反了其公正、居中审判的角色,亦不利于民事活动的稳定和裁判的可预期性。




Part three

实务经验总结




对于诉讼时效,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否则法院不主动审查。作为当事人,在参与诉讼时,应谨慎对待诉讼时效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措施,防范诉讼时效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从权利人角度


在债务到期或相对方出现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可以同时采取电话、微信、邮件及书面发出催收函、律师函、债权确认书等方式进行催告,同时需留存好书面的材料,避免因未留存书面材料而无法提供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利条件,例如通过免除利息、给予宽限期促使对方在谈判中再次确认债务及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如对方放弃时效利益,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法 律 规 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即使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仍然可以尝试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经传唤未到庭,或审理中未主动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仍有机会胜诉。


(二)从义务人角度


面对诉讼案件应当积极处理,及时咨询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应及时审查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如超过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及时援引诉讼时效抗辩以维护权益。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就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义务人若已经自愿履行的,也不得请求返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诉讼时效抗辩,法律明确规定了须在一审期间提出,若在二审期间提出,除非有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抗辩。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苏湖城律师 入驻15 近期帮助过:2187 积分:6900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苏湖城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苏湖城律师电话(13950396993)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95039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