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3年开始,王某某的丈夫(另案处理)在境外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并获取了巨额利益,后将犯罪所得转移至国内,为掩饰该款项来源,雇请他人将犯罪所得款项取出再将现金交给王某某。后王某某将其中至少5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房产、车产等产业共计三十余处。案发后,王某某慕名找到苏湖城律师及其团队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本案经办过程中,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追加起诉,认定涉案金额达到1个多亿。起诉至法院后,苏湖城律师提出王某提供线索并配合抓捕构成立功以及该案上游为开设赌场,主犯为当事人配偶已判刑,应考虑系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的特殊性以及上下游量刑均衡且王某还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其照顾抚养等,后经苏湖城律师与经办法官及检察官多次沟通,王某某在法院阶段做了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处理涉案财物,法院最终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王某某减轻处罚并对王某某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