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5月陈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苏湖城律师及其团队作为陈某某辩护人。本案中,存在一种虚拟货币“水币”,该虚拟货币在“币X全球”虚拟币交易中心发售交易,该币价格类似股票交易存在起伏涨跌,而客户在某水厂购买某种陨石水即会附赠一定数量的“水币”,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原因即是因其介绍他人购买该陨石水以获得“水币”进行投资,该陨石水确实存在并且有价格并非是虚拟产品。根据已掌握的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苏湖城律师认为本案中陈某某不构成犯罪。陈某某事实上也是受害者之一,其自己投入了15万元购买“水币”并未收回,介绍他人购买也是以“买水送币”的方式进行,且其对于购买水的款项没有获得任何抽成,故其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对于其他可能构成的组织、领导传销罪或诈骗罪,结合本案情况来看,陈某某仅有再拉两个下线参与销售,两个下线虽有再发展下线客户,但是其总的下线人数大概十多人,且其也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问题,故陈某某亦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或诈骗罪。最终检察院采纳相关意见认为本案认定陈某涉嫌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陈某某做出不予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