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01月11日 | 发布者:苏湖城 | 点击:27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2021年3月,于某因楼上托管噪音问题与受害人陈某产生纠纷后用拳头击打陈某造成陈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陈某慕名找到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刑专委主任苏湖城律师及其团队为其辩护。在侦查阶段,...

律师观点分析

20213月,于某因楼上托管噪音问题与受害人陈某产生纠纷后用拳头击打陈某造成陈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陈某慕名找到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刑专委主任苏湖城律师及其团队为其辩护。在侦查阶段,苏湖城律师积极促使于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消除被害人的不满情绪,为后续辩护工作打下基础,开拓空间。在审查起诉阶段,苏湖城律师通过阅卷了解案情后,进一步提出此案源于陈某在民宅开办托管,噪音污染严重,于某及其家人长期受噪音干扰,多次与陈某沟通无果,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此案,有别于一般故意伤害案件且陈某对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并提出于某有一个儿子平时成绩很好,就读于福州市某重点中学立志长大做一名军人,如果于某有案底会让其儿子因于某的案底实现不了其理想,同时提供了于某儿子平时拿到的奖状及其作文给检察官参考。经与办案单位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多次沟通,苏湖城律师最终打动了检察官并就此案是否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展开了听证,在近一个小时的听证后,听证员最后一致通过同意检察院对于某作不起诉的决定。于某在国庆前的2021928日收到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此案做到了情、理、法的有效结合,当事人对苏湖城律师团队的敬业精神和辩护效果给予高度肯定。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苏湖城律师 入驻15 近期帮助过:2212 积分:7021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苏湖城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苏湖城律师电话(13950396993)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95039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