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杰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河南

张振杰律师

  • 服务地区:河南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6:00-22:30

  • 执业律所: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737270354点击查看

李X与刘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张振杰|时间:2020年08月19日|2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李X,女,1987年10月1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XX,河南XX律师。
被告刘X,男,1988年9月26日生,汉族。
原告李X与被告刘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2016年2月17日受理后,原告李X于2016年3月22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X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X负担。
  • 全站访问量

    44205

  • 昨日访问量

    4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振杰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