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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668人看过举报

       可能很多人会发出感慨,生育保险相关的知识太多了,那么这些你就要牢记了,女职工履行了生育保险缴纳义务的,生产前可以报给当地社保单位,生产所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那么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二、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关于报销的规定如下: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

  三、生育保险的钱多久到账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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