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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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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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离婚前的债务有连带责任吗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959人看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刘某诉称:李某向刘某欠款20万元,至今仍未归还,因刘某和于某是夫妻,故要求于某和刘某对20万元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于某辩称,李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的事情自己并不知情,且现在自己和李某已经离婚,故不应当对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分析: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负有连带责任,于某既不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也不能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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