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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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购货不对板,该怎么维权?

发布者:胡华东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1日|分类:法律顾问 |2918人看过

案例一

老刘在某网购平台上花费近8千购买了一套声称是乌木实木制作的衣柜,收到货发现板材并非商家承诺的实木,甚至也没有在包裹里找到衣柜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老刘认为这存在消费欺诈,起诉请求判令该商家退款并三倍赔偿。


本案中,商家误导消费者,致使老刘以明显过高的价格购买了普通木材制作的衣柜,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判决该商家退还老刘全部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案例二

吴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中陈某处下单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收货后发现该电脑外观磨损严重,无法正常充电使用,后送至官方售后检测发现电脑内部电池鼓胀、有非官方拆改和非原厂部件,与陈某所宣传的95成新明显不符,吴某联系陈某退货退款遭拒。吴某认为陈某构成欺诈,诉至法院请求陈某退款并按照价款三倍赔偿。陈某辩称,其在二手平台处理自用二手物品,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经营者概念未进行明确界定。但在《电子商务法》里,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次合同成立前,陈某通过其二手平台账号多次销售某品牌电脑等电子设备,非偶然、少量处理闲置物品,超过一般二手闲置物品处理的合理范畴,具有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对外出售商品获利的意图,故陈某具有电子商务经营者身份

根据双方联系情况看,双方是以涉案电脑为正品电脑作为交易前提,而涉案电脑经检查设备内部固态硬盘非原装部件,设备有非官方拆改痕迹,即涉案电脑并非正品二手电脑。被告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判决陈某退款并按照货款三倍赔偿


维权步骤

1.收集并保留证据。比如订单、发票、聊天记录、实物影像资料等,方便和商家沟通。

2.与商家协商退换货物或退款。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3.对于商家的假货、欺骗行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增加赔偿。我们在面对商家知假卖假时,除了要求商家退回我们的付款外,还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为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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