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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后还能就共有房屋主张权利吗?

作者:青岛专业婚姻家事团队律所时间:2022年10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1次举报


相关法条

1.《民法典》
第119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464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70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92条第2款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47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三)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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