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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租车代步费该不该赔?

发布者:陈德新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883人看过


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杨先生与潘先生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潘先生负全责,杨先生无责。杨先生代步租赁车辆花费1000元租车费。将潘先生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租车费损失1000元。

保险公司称,对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但杨先生主张的租车费损失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提交投保信息发送记录及保险条款,证明其已向投保人就间接损失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已就间接损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相应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得以免除间接损失赔偿责任。杨先生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租车费损失,由潘先生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杨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潘先生赔偿杨先生租车费损失1000元。

北京陈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德新律师1340110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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