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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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欠条

发布者:刘丽娜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529人看过

如何打欠条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

  不要写成“欠条”。欠条的范围要大于借条,借条单指借贷关系,而欠条包括多种债权。之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待后续专文解释。没有“借条”字样的借条并不必然导致借条无效,书写内容是否属于借贷范畴需要结合借条的内容予以认定,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

  2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同时要核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号码书写于借条之上,人名的书写要清楚规范,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避免在借条上出现与身份证不符的同音字、曾用名或者小名。借款人和出借人最好都在名字上按捺手印。企业之间借款的,企业的名称要与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名称、公章的名称一致,企业在借款人处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签字捺印。

  3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借条中一般要写明“今借到***现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圆整)。一定要核实大小写相一致,货币种类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4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起止年月日。

  如果写上了还款日,应该在还款日到来后及时催收并保留催收的证据。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如果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要避免借条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出借人享有随时催收的权利,在时效上也可以更有保障。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根据民间借贷新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对借款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此外,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6

  应写清楚借款交付及还款的本息付款方式。

  因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一旦产生争议和纠纷,法院除了审查借条之外,还会审查双方是否真实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要求提供双方往来账目情况以确定借款关系的真实性。

  对于小额的现金借款,出借人应向借款人索要现金收款收据,对于大额的通过银行转账的借款,应写明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一定要将银行的回单及汇入指定账号的汇款凭证保管好。

  7

  借条一定要妥善保管

  出借人在借款人还款前一定要妥善保管借条,如果约定分期还款的,出借人也应在全部借款偿还完毕后才能将借条在借款人前当面撕毁或归还借款人。

  如果此时出借人不归还借条的话,就存在出借人明知已还款而再要求借款人还款的恶意诉讼的风险。

  8

  身份证复印件

  借条应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粘贴在借条纸张的右下方,并由借款人在身份证上书写“该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向xxx借款使用”字样、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书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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