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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

作者:肖锴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3次举报


 一、夫妻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婚生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二、离婚应该如何分得更多财产

  1、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在协议时可以提出对自己更有利的财产分割方案,只要对方能够同意并以约定好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会按照双方约定的分割方案进行分割。在协议离婚的分割方案对自己有利的情形下,这是能够最快捷、最方便离婚的方式。

  2、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则必须寻找一些能让自己多分财产的证据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相对应的,没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就可以多分了。

  3、如果另一方没有上述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但是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损害赔偿。这相当于换种角度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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