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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你该去找谁

发布者:曹成律师|时间:2016年03月03日|分类:医疗纠纷 |805人看过

遭遇家暴,你该去找谁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5年,全国24.7%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那么面对家暴,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遵循?我们能够获得哪些救济措施?20163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将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暴力,从个人到各级组织均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首先,任何个人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有权予以劝阻,而不会再面临多管闲事的尴尬了;其次,受害者选择报警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出具训诫书。而不再是单纯的调解了事,导致二次伤害再度发生。同时,医疗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的诊疗情况应予以保留。第三,赋予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的权利,家暴受害者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保护令最切实有效的方式之一,是责令家暴实施者迁出受害者居所,避免了再次遭受更严重家暴。同时,赋予相应机关的监管职能,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第四,遭遇家暴时,可以向施暴者的单位反映、举报,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第五,遭遇家暴时,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最好,如果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该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由此可见,反家暴已经再也不是游走在救济制度的边缘了,无论从适用对象到保护手段到制裁措施均充分显示了对受害者的保护,受害者无需对家暴再存在任何畏惧之情,应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们应开启对家暴零容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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