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丽萍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79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婚后购买房产,共同支付首付款,剩余房款用男方公积金贷款,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杨律师助女方获得超50%的折价款。
办案经过
杨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后,发现双方分居后男方在涉案房产居住,再结合以男方公积金办理贷款的事实,初步判定法院将房产所有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本案的重点是如何提高女方的折价款以此实现女方利益最大化。通过深究法条及案例检索,杨律师发现可以巧妙的通过竞价的方式提高折价款,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杨丽萍律师的观点,判决男方按照房屋58%的比例支付女方折价款。
杨律师说:婚后双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即获得房产一方给对方50%的折价款,但是在诉讼中,往往有把握获得产权一方会把房屋现价值压的很低。所以当另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应把焦点放在提高房屋折价款上,得到高额的折价款也相当于获得了更多的房产份额,用得到的折价款再次购买房产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