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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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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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现金出资购房,离婚时对方不认,杨律师助获得10倍+折价款

发布者:杨丽萍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1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婚前购房女方有出资离婚时男方不认可女方出了钱诉讼中杨丽萍律师助当事人确定出资的事实并获得近十倍的折价款

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于2006年开始恋爱恋爱期间男方提出购买房产女方出资10万元用男方的名字签的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3年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五年男方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诉讼中女方提出购房时曾经出资10万元男方不认可女方出资

办案经过

杨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后经过了解发现女方出资的10万元并不是直接打入男方银行账户也没有直接转入开发商账户,而是将卡交给男方由男方取现取现后男方将10万元交给开发商庭审中男方不认可女方出了10万元所以杨律师让当事人去银行柜台查询当年的银行取款单据经过查询发现取现人的名字写的是男方故可证明男方将10万元取出第二次开庭时男方又提出10万元已经还给女方并且提交一张借条称其从同学那里借了10万元用于还女方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支持了女方出资的事实并且判决男方支付女方108万的房屋折价款

杨律师说

本案中虽然没有直接的女方转给男方出资款或者将款项转给开发商的事实但是根据男方取现的事实男方取款的时间在交首付款的前几天及男方无证据证明自己出资10万元的证据链条可证明女方实际出资了10万元所以法院认定了女方是实际出资人而且房屋已经增值结合女方出资所对应的增值及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法院判决女方得到近10倍的折价款

杨律师锦囊

实践中当购买房产需要出资时最好能够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这样即使以后出现纠纷银行转账的客观事实可以节省您的很多举证义务另外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财产约定的方式固定出资的事实及做房产归属的约定

杨丽萍律师,婚姻家事律师,执业11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代理上百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