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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基于不当得利取得债权,债务人拒不还欠款债权人是否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对原债务人起诉

发布者:程明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390人看过


可以,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当得利债权能否转让,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观点,只要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内容具有转让性,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当得利债权转让成功后,由第三人承接新的债权,所以新的债权人理所当然享有对原债务人的起诉权,并不需要原债权人出面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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