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曾鹏飞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42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初,原告肖X经人介绍与被告黄X认识,不久后双方就彩礼一事进行协商一致,并支付了14万元彩礼。随后,肖X与黄X开始同居,在双方同居期间,黄X曾怀上肖X的孩子,后因故流产;此外,又因肖X有暴力行为,曾殴多次打黄X,以致黄X无法容忍,遂返回娘家,双方开始断绝来往,后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黄X返还彩礼。
本案中,虽然肖X与黄X未领取结婚证书,依法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但经委托人口述以及本律师的调查取证,最终取得有力证据证明原告肖X曾多次殴打被告肖X,故本律师从原被告的同居时间、暴力殴打情节以及当地习俗等情节出发,形成详细的书面代理意见交给法院,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4万元,成功的为委托人保住了较大的利益。
作为律师,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通过了解案件情况、实地调查取证、专业法律认证的手段,全力以赴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