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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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少峰律师工作室】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必要证据

发布者:史少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82人看过

经典案例:

小王下班后经战备路(南山路)骑电瓶车回家,行至机车配件厂时被附近工地的重型货车挤碰,导致小王的电瓶车被毁坏,同时脚背被碾压骨折。小王想要对方协商赔偿,但是对方缴纳很少住院费后不愿再出面理赔,经过交警调解无效,小王准备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那么在诉讼之前,小王需要准备什么理赔证据呢?

律师建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通过交警部门确认肇事责任,根据就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本案中,根据事故地段,负责处理小王事故的应当是东岗交警大队。需要小王确认的还有肇事司机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及驾驶证信息;如果肇事司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还要确认车主的信息;根据肇事司机是否有雇用单位,同时要确认雇佣单位的基本信息;根据车辆的投保情况,确认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单的单号。

以上的信息均可以通过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接触来获得。这些基本的资料是要求理赔或者诉讼的基本文件,因此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首先确认这些信息应当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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