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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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发布者:黄晓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1519人看过

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主体问题: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医疗费: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护理费、营养费: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误工费: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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