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贵族兴趣班费用怎么分摊?
李小鱼和妻子木子育有一女儿,女儿从小的衣食住行,加上学钢琴、舞蹈、暑期夏令营、冬令营等各项费用,平均每年花费约12万元,女儿小学毕业时,李小鱼和妻子离婚,约定孩子随母亲生活,李小鱼每年支付抚养费6万元。孩子成长过程中额外增加的医疗费,必要的教育费用,经对方同意后,父母各按50%的比例承担。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审理阶段,为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医疗费、合理的教育费用、必要的娱乐活动,法院一般支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比例支付。但是,对于未经对方同意,且超过一般家庭合理预期的高额教育费用,很有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