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思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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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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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交易之风险防范

发布者:牟思宏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4449人看过

随着交易平台FTX的破产,币圈地动山摇,恐慌情绪蔓延,泡沫加速破裂,行业迅速进入低谷。全球的强监管必然随之而来。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会经历泡沫,也正是疯狂的投机才给行业的前期发展带来足够多的流量和资金,让潜心实干者可以静候爆发。

行业的低谷,恰是行业大鳄选择低价优质资产的时机。

作为加密行业游荡了很久的人,总是会羡慕别人country父母的宽容,而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忐忑不安。

交易虚拟资产是否有风险?

当然有风险,随着Regulatory policy的不断加码,虚拟资产(TOKEN已经不受法律保护,风险也随之陡然增加。

国内购买虚拟资产基本都是OTC模式,有交易平台提供的OTC和个人通过微信等其方式直接点对点交易,风险也不同。






利用平台进行交易的风险。





风险一、交易平台本身风险。在平台提供的信息撮合交易中,OTC交易记录是可查询的,平台基本都做过KYC(实名身份验证),无论后期是交易对手不承认收到虚拟资产进行不当得利的诉讼,还是被公安机关冻结卡,自我举证对涉案钱款性质无法明知,都非常重要。一旦平台暴雷跑路,陷入无法举证的困境,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都极端被动。
风险二、即便平台安全,也有KYC,但电信诈骗集团利用跑分平台进行转移赃款的过程中,会有很多人出卖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银行卡收取赃款进行购买虚拟资产,甚至被害人直接被骗购买虚拟资产。此时KYC不能解决我们的交易安全,公安机关根据资金流一路追索,轻者冻结银行卡,重者以帮信罪等带走调查。即便可以举证交易的合法合理,如何解冻银行卡和保证自己财产和人身的安全,都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P2P交易的风险





利用微信平台或者网络寻找交易对象,风险相对较高,没有KYC,一旦被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自我举证陷入困难。尤其公安机关推定是否明知的时候,会根据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推定。而价格的合理性,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虚拟资产的波动大,如何确定交际价格不合理是没有标准的,刑事风险较高。
其次,由于Regulatory policy的升级,国内交易虚拟资产的合同几乎大部分被认定无效,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几乎无法通过诉讼维权。一些诈骗分子,因此利用网络交易诈骗钱款,收钱不发U,而通过报警处理可能遇到定价的障碍;或转账后对方称未收到虚拟资产,进行诉讼不当得利或合同纠纷,都有可能导致财产的损失。





“搬砖者"的风险。





利用各个平台虚拟资产的价格差,低价向miner或其他人员收U,进行平台间的交易套利,我们称之为“搬砖者”。
首先,如果交易量过大,需要利用不同人的银行卡交易,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安机关根据资金流发现线索,在对相关人员采取措施后,发现不构成诈骗、帮信罪后,可能就找到了该法条。(公安机关根据高交易流水发现异常,抓获后发现交易账户钱款没有违法资金,最终根据持有的他人的信用卡定该罪。(2021)粤0306刑初2845号,张楠、高煌城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其次,高频的交易,交易钱款可能是赃款的可能性增加。而被冻结卡以后,后续处理至关重要。如果此时换卡继续交易,尤其是有固定的交易客户的话,很有可能被认定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

例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的供述及本案在案证据均证实六名被告人明知在境外平台出售虚拟货币容易收到犯罪违法所得,且均明知团队账户多次因收到违法所得而被公安机关、银行采取冻结、止付措施,应当对买卖虚拟货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充足的认识。六名被告人认识到出售虚拟货币时对方可能使用犯罪所得支付,且已实际收到多笔违法所得,客观上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查处,属于故意犯罪。对被告人葛某1提出不是故意犯罪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2021沪0106刑初612号尹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最后,我们没有上述情况,是否就安全了呢?未必。作为“搬砖者”已经不是普通的个人交易员,完全可以认定为经营者或商家,通过交易虚拟资产盈利。虚拟资产本身的隐蔽性和不易追溯性,很容易导致资金的外流,因此完全可能被外汇类经营行为所覆盖,构成此类型的非法经营罪。即便不构成外汇类行为,在新规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被定成口袋罪的非法经营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无论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还是从风险控制角度考量,“搬砖者”都要审慎考虑风险。
持有虚拟资产有何风险?
有人好奇了,我都持有虚拟资产了,还有什么风险?government的各种规定,都没有说持有也不可以,毕竟虚拟资产不是违禁品,持有确实没有刑事风险。
但是,随着FTX的暴雷,会让我们发现,centralized交易平台,没有Ssupervise,是多么的可怕,我们的虚拟资产随时可能灰飞烟灭。习惯了托管模式,将钱交给银行、交易平台,不会保护自己财产安全,不能轻易投资虚拟资产。币圈,必须懂得冷热钱包,必须有自己的钱包,尤其是要有冷钱包。
其次,币圈要求有火眼金睛,空气币和具有投资价值的资产,必须分清,否则放在钱包里的东西可能随时归零。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发现优质潜力股,就分散投资,放在钱包里等待行业爆发带来的红利。
如何降低风险

一、选择可靠的大交易平台。

作为纯粹购买虚拟资产方,相对风险较小,选择可靠的交易平台,基本可以防范风险。尽管也可能出现FTX等情况,但是交易本身还是比较安全,收到U后转入冷钱包即可。如果是大额的资金,可以选择miner处点对点方式购买U。

作为交易的出售方,选择大平台也是建立一道安全屏障。毕竟大平台有完备的KYC验证,交易价格相对透明,否则因交易价格异常、手续费异常等被推定明知犯罪所得,风险剧增。

二、做好交易过程的审慎义务

作为出售方,相对风险较高。有很多规避风险的手段,比如核实身份,交易主体和账户是否一致,审核对方的交易流水是否异常,交易过程的证据留存等。

三、做好事后风险的管控。

一旦交易账户被冻结,不能听之任之,要积极主动的进行处理。衡量自己的身份和交易量,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一旦构成犯罪,积极投案自首,以获取减轻乃至缓刑的处理结果。

而普通的交易行为,要积极沟通,解封账户,挽回财产损失。不得不说,交易账户的单独和隔离还是很重要的。

四、如果大额资金要交易,或高频交易者,无论如何校验身份,都有可能遇到跑分平台的非法资金流入,而公安机关对银行流水的追踪是不间断的追索,几次交易后的账户,已经无法通过审查流水排除合理怀疑。这个就需要更安全的处理方式。

结尾          

区块链技术具有时代的必然,web3是大势所趋,而链、币是硬币的正反两面,Supervise经历了从认为Token属于虚拟资产而非法币但仍受保护,到现在直接认定为不受法律保护,灰色的supervision导致魑魅魍魉横行,相信物极必反,黎明之前我们要安全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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