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之间的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两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对于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产,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取得的,一般价高者得;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般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中,对于该房产如果双方有争议且无法进行协商的,法院对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一般不会作出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
第三,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