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被指控诈骗六名被害人数十万元,面临“数额巨大”的量刑区间,一旦认定金额过高,刑期可能直逼十年以上。广东高州张敏律师介入后,没有简单认罪了事,而是逐笔核查资金性质,主张部分款项属民事借贷、部分事实应定性为合同诈骗,同时对金额计算提出精确异议。最终法院采纳金额核减意见,将诈骗总额核减了数万元,在未认定自首的情况下,成功将刑期控制在七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量刑空间。
一、数十万指控压顶:七年还是十年?
某年,陈某某(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他在数月内,通过虚构合伙投资二手车、代办车辆手续、出售租赁车辆等手段,骗取六名被害人财物共计数十万元。
数十万元——按照法律规定,诈骗罪“数额巨大”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十万的指控金额,意味着刑期很可能落在七年以上。
陈某某的家属拿到起诉书时,手都在抖。他们知道,辩护的关键不在“有没有罪”,而在“罪有多重”。数十万的指控金额里,有没有水分?有没有可以剔除的部分?他们找到了广东前瞻律师事务所、执业于高州地区的张敏律师。
二、高州张敏律师逐笔拆解:钱的性质,决定刑期的长短
张敏律师,广东前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高州地区,是高州本地兼具学术深度与实战经验的复合型法律专家。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警校出身的专业训练铸就了她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敏锐的风险洞察力。
介入案件后,高州张敏律师没有简单地选择“认罪求轻”或“无罪抗辩”,而是采取了分层辩护的策略——逐笔审查指控事实,对每笔金额的性质、定性提出精准异议。她深知,在诈骗案中,每核减一笔金额,都可能直接影响量刑档次的确定。
张敏律师(现任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务、高州法学会法学专家)在阅卷后迅速锁定了三个辩护维度:
第一,区分刑民界限:借款与投资款不是一回事。针对第一起指控——合伙投资二手车骗取数十万元,高州张敏律师调取了双方的转账记录,发现大量转账明确标注为“出借”,而非投资款。且在案发前,陈某某已陆续返还十余万元。剩余款项经双方对账确认为债权债务关系。高州张敏律师据此主张:该部分资金往来缺乏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属民事借贷或合伙清算范畴。虽然法院最终未完全采信“纯民事”的定性,但这一抗辩迫使法庭逐笔审查资金性质,为后续金额核减奠定了基础。
第二,精准区分罪名:合同诈骗还是普通诈骗?针对其中两起涉及代卖协议、车辆转让协议的事实,高州张敏律师提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虽然法院经审理认为签订合同仅是作案手段、被害人并非基于合同产生的错误认知而交付财物,最终未改变定性,但这一专业观点促使合议庭对每起事实的法律评价进行了更细致的推演。
第三,逐笔核对金额:该扣的要扣掉。高州张敏律师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笔金额逐一核对,发现第一起事实中包含一笔数万元的借款——这笔钱是陈某某单独向被害人借的,被害人确认借款时知道该款项是用于偿还他人债务,且明确表示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高州张敏律师据此提出:这笔钱不属于诈骗所得,应当从犯罪总额中剔除。
三、金额核减,七年刑期落地
经过高州张敏律师的精细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金额核减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事实中,苏某某(化名)确认另案处理的数万元借款从诈骗总额中剔除。最终认定的诈骗总金额为数十万元,较起诉指控的金额核减了数万元。
虽然法院未采纳高州张敏律师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认为陈某某虽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主要事实——但在金额辩护的有力支撑下,综合考虑坦白、部分退赔等酌定情节,法院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数万元。
七年。相比公诉机关指控金额可能对应的更高刑期,核减的数万元直接拉低了量刑基准,将刑期控制在“数额巨大”幅度的中段偏下位置。
律师启示:金额辩护,有时比无罪辩护更务实
刑事辩护的价值,不只有“无罪”和“罪轻”两种选择。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定罪难以推翻的情况下,对涉案金额的逐笔精细化辩护,往往是当事人最务实的希望。
本案中,高州张敏律师没有因为指控金额大、罪名重就选择认罪了事,而是深入到每一笔转账记录的细节中,在公诉机关严密指控下核减了数万元。这数万元背后,是律师对证据规则的坚守——每核减一块钱,都是在为当事人的刑期做减法。
张敏律师现任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务(任期2024年5月-2027年4月)、高州法学会法学专家,同时担任企业合规师(高级)、茂名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及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荣获广东前瞻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作为高州地区执业律师,她始终致力于为高州地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刑事追诉,请不要在焦虑中放弃对每一分事实、每一笔金额的坚持。在刑事辩护中,细节就是自由,金额就是刑期。高州张敏律师,广东前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服务地区覆盖广东高州地区,愿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对立法政策的深刻洞察与敏锐的实务判断,为每一位委托人争取最优的法律结果。
张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