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杜小强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60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张三出资20万元,由李四单独经营养鱼和销售鱼的项目。张三不参与经营,李四每年支付张三8万元作为利润包干。张三于2018年6月14日向李四转账20万元,但李四未按约定支付任何款项。张三多次催收未果,遂将李四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与李四之间的《合作协议》名为合作,实为民间借贷。李四未履行还款义务,张三有权解除合同。法院判决《合作协议》于2023年2月13日解除,李四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三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的代理律师杜小强在处理此案时,首先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明确了案件的性质为民间借贷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杜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包括《合作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为张三的诉讼请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杜律师还对利息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使其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了张三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1年
40318分 (优于98.85%的律师)
一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