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杜小强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33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被告人:张三
辩护律师:杜小强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案例号:(2023)川1525刑初51号
案件经过:
本案涉及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被告人张三,男,2001年8月30日出生于四川省高县,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张三因本案于2021年12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2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10月12日再次被刑事拘留,2022年11月18日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张三犯有两项罪行:一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张三确实参与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并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进行了转移。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张三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过程中,部分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理。同时,张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张三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公诉人的认罪认罚建议量刑为三年八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作为张三的辩护人,杜小强律师在本案中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程序的正义,当庭撤回认罪认罚,休庭后再次开庭据理力争,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最后判决比公诉人量刑建议的最低刑期减少了四个月。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杜小强律师律师坚持依法辩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本案的复杂性在于张三涉及的两项罪名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且涉及跨国犯罪的因素,给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杜小强律师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件材料,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力求还原事实真相,并为张三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在处理过程中,杜小强律师律师深刻认识到,作为辩护人,不仅要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引导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促使其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律师在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内容为根据您提供的文件内容改编的案例分析,所有人物均已使用化名,以保护当事人隐私。
1年
40318分 (优于98.85%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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