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高发刑事案件,犯罪团伙常伪装成客服、公检法人员、亲友等身份,通过诱导共享屏幕、缴纳保证金、转账汇款等方式实施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数额较大(3000元以上)即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025年1月,75岁的徐某被假冒短视频平台客服诈骗198万元,对方以取消自动扣费为由诱导其下载会议软件并共享屏幕,导致资金被转走,主犯因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50万元。而2024年12月,张爷爷被冒充公安机关的人员以涉嫌洗钱为由,诱骗缴纳60万元保证金,犯罪团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20万元。
法律提醒:凡是要求共享屏幕、转账至“安全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一律视为诈骗;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或96110反诈专线咨询,切勿轻信陌生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