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荟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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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实刑三年半、罚金七万,刘荟萍律师二审辩护逆转:发回重审后改判缓刑

发布者:刘荟萍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207人看过 举报

2026-08-17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一审以非法采矿罪获刑三年半并追缴149万余元,当事人面临实刑入狱。刘荟萍律师二审介入后,凭借二十余年司法一线经验,精准锁定“犯罪数额认定有误、自首情节应予认定”两大突破口,成功争取二审发回重审。发回重审阶段继续深耕,最终一审判决实刑被撤销,当事人获缓刑,免于牢狱之灾。

一、一审被判实刑三年半,当事人不服上诉

非法采矿案价值认定直接决定刑期。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为矿产品价值50万元以上,一审认定违法所得160余万元,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还要继续追缴近150万元。

当事人认为金额认定有水分,且主动到案应当构成自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刘荟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二审辩护。

二、二审成功发回重审,打开辩护空间

刘荟萍律师拥有12年检察机关、5年法院、5年监委从业履历,熟悉公检法全流程办案逻辑与裁判思路。接手案件后,她没有简单重复上诉理由,而是从金额认定和自首情节两个核心问题入手,指导当事人构建新证据链条。

二审期间出现新证据。刘律师抓住这一关键变量,向合议庭充分论证:新证据足以动摇犯罪事实和金额认定基础,依法应当发回重新查明事实。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最终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三、发回重审深耕细作,最终拿下缓刑

发回重审后,刘荟萍律师并未松懈。她围绕矿产品价值认定的计算方式、自首情节的法律适用、当事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等维度展开系统辩护,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向法庭充分论证缓刑适用的可行性。

重审过程中,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中对缓刑适用条件的论证——当事人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社区矫正评估无不良影响,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最终,一审“三年半实刑”的判决被撤销,当事人获缓刑,免于入狱服刑。

结语

从一审实刑三年半,到二审发回重审,再到最终改判缓刑——案件经历了三级审理的完整博弈。刘荟萍律师凭借二十余年公诉、审判、监察三重视角的深厚积淀,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三个层面逐一突破,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人身自由这一最宝贵的权益。


律师名:刘荟萍执业律所: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310202311680954个人简介:刘荟萍律师,黑龙江国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牡丹江
  • 执业单位: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31020********5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毒品犯罪
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
1231020********54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