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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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时代“薅羊毛”现象频现,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发布者:王诗琪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6672人看过


有这样一批消费者,热衷于搜集各个平台、各类商家的优惠信息,通过叠加红包、优惠券等方式,以极低乃至免费的价格买到心仪的商品,这种行为被形象地称为——“薅羊毛”。

  网友咨询:

  电商时代“薅羊毛”现象频现,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律师解答:

  “薅羊毛”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薅羊毛”这种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因为所谓的“薅羊毛”正常情况下就是指通过各种优惠活动购买优惠商品的行为,这显然并不违法。但是如果说消费者故意去利用平台的漏洞薅羊毛,甚至靠此牟利的话,则就是违法的;情况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犯罪。

  1、一些商家为了配合营销宣传,主动呼吁号召大家来薅自己的羊毛。在平台规则以内,薅羊毛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2、利用外部接码软件采取欺骗的方式“薅羊毛”的行为违法。

  3、利用商家平台自身漏洞“薅羊毛”的行为违法。比如,如果说通过电商平台大量下单,然后又申请退款,但退款成功后却寄回空包裹的这种“薅羊毛”行为就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商家钱财的诈骗行为,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话,还会演变成诈骗罪。

  律师补充:

  “薅羊毛”这一行为,从最初的商家优惠活动“薅”,到后来钻商家漏洞“薅”,直至通过非法手段“薅”,软件设置以及规则制定存在漏洞,“羊毛党”们游走在黑灰产业链条之间,为谋取钱财,不惜铤而走险,触犯刑法。各种手法的“薅羊毛”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犯罪,一般被定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广大市民应该提高法律防范意识,而利用漏洞专门套利属于网络灰黑产行为,即使在经济窘迫的时刻,也要提高警惕,并不是什么羊毛都能薅的,不要让贪欲蒙蔽了双眼,贩卖了自由。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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