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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培芸律师
是珠海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香洲区南屏镇基层立法咨询顾问,同时担任珠海市律协第九届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第八届调解委副主任、职务与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兼任珠海市禁毒志愿宣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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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庭审博弈,职务犯罪追加起诉“数额巨大”终降档轻判,律师助力当事人春节前获释

发布者:余培芸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7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
审查起诉阶段量刑建议为二年至三年,一审检察院追加起诉金额后涉案达150余万元,一旦认定“数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余培芸律师介入后,以“价格认定存疑+无有效价格认定部分应排除+共同犯罪金额拆分”三大策略,经三次庭审博弈,成功将犯罪数额从“巨大”降为“较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赶在春节前释放与家人团圆。

一、审查起诉阶段量刑建议二年,一审突遭追加起诉加刑风险
蒋某系某知名家电公司工程部助理技术员,2019年起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剃须刀、刀头等产品配件并销赃。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定其涉案金额未达“数额巨大”,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然而案件移送法院后,公诉机关追加起诉数十万元金额,蒋某涉案金额攀升至150余万元——依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巨大”起点为100万元,一旦认定,法定刑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蒋某被羁押已逾半年,家属焦虑万分:一旦判实刑三年以上,春节前回家过年的愿望将彻底破灭。

二、三次庭审博弈,余培芸律师三招破局
余培芸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介入,发现公诉机关指控金额存在三大硬伤。第一招,对价格认定结论书提出异议:涉案大量物品系待报废材料或实验剩余物料,价格认定中心采用“出厂价格”而非“成本价格”进行评估,价格基准偏高,且14,018个振动器中仅部分为全新,其余无实物佐证,价格认定基础存疑。第二招,主张“无有效价格认定部分”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公诉机关将被告人收款流水全额累加,但大量物品无实物扣押、无型号对应、无法进行客观估价,仅凭销赃金额推定侵占价值,违反证据裁判原则。第三招,精准拆分共同犯罪金额:通过逐笔梳理同案犯罗某与蒋某之间的转账记录,区分“共同盗窃销赃分账”与“个人单独盗窃”,将蒋某与罗某共同犯罪部分从指控金额中剥离,最大限度压缩认定数额。三次庭审中,余培芸律师逐一质证每一笔交易的价格认定依据,迫使法院对价格认定结论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三次庭审终见分晓,春节前获释与家人团圆
法院最终采纳余培芸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有有效价格认定的物品价值仅为22万余元,无有效价格认定部分的销赃金额69万余元,两者合计未达“数额巨大”的100万元标准。合议庭认定蒋某职务侵占数额属“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坦白、认罪认罚、退赃30万元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3年8月4日起算,至2026年2月3日届满,农历新年前蒋某获释与家人团聚。

提醒:职务侵占案件中,价格认定结论书并非不可动摇,辩护律师应重点审查价格基准(成本价/出厂价/市场价)、物品状态(全新/报废/残次品)、有无实物佐证等核心要素。刑事案件中,涉案金额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档次,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余培芸律师深耕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辩护领域,善于从价格认定、金额拆分中挖掘辩护空间,以专业判断影响法官心证,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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