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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培芸律师
是珠海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香洲区南屏镇基层立法咨询顾问,同时担任珠海市律协第九届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第八届调解委副主任、职务与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兼任珠海市禁毒志愿宣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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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精准切割,余培芸律师助企业免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抗辩尽显专业

发布者:余培芸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0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 员工手持一份“1月14日”到期的合同,公司却藏着“2月14日”版本——就这一个月,10万二倍工资差额悬在头上。更棘手的是,员工还索赔6万违法解除赔偿金。余培芸律师代理公司方,果断放弃纠缠日期,转而主攻“拒签举证责任”和“解除合法性”,最终成功免付28,867元经济补偿金,并在二倍工资部分提出“笔误”与“拒签”双重抗辩,虽未全胜,却为客户守住了关键防线。

一、两份合同“打架”,律师一招锁定举证责任

员工手里的合同终止日是“2023年1月14日”,公司那份却是“2月14日”。差一个月,二倍工资计算起点就完全不同。员工咬定公司篡改日期,公司解释为“笔误”——固定期限合同不可能签11个月。

余培芸律师没有陷入事实争论,而是直接引用举证责任规则:用人单位作为合同提供方,对文本同一性负有保证义务。既然公司无法提供签署时的过程证据,法院只能采信员工版本。这一策略虽然让二倍工资从2月14日起算,但避免了因“伪造证据”指控带来的惩罚性后果,并为后续抗辩打下逻辑基础。

二、“口头通知续签”空口无凭?律师以“拒签事实”反制

公司声称多次口头通知续签,员工却拒绝。但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或录音。余律师转而强调:员工在职期间从未就未签合同提出异议,且社保一直连续缴纳,说明公司无恶意规避意图。同时,她指出员工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若真拒绝续签,应主动提出,而非事后索赔。尽管法院最终以“举证不能”认定公司未通知,但这一抗辩成功将“恶意”标签从公司身上剥离,为后续经济补偿金的胜诉奠定诚信基础。

三、经济补偿金成功免付,扭转全局

员工同时索赔违法解除赔偿金6万元。余培芸律师抓住关键:公司解除理由是员工下属丢失零件,且员工承担管理责任,属于严重失职。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解除行为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审中,员工未就此上诉,该判项生效。至此,公司成功避免28,867元经济补偿金支出,成为本案实质性胜利。

结尾: 一场劳动争议,未必全部胜诉才算成功。余培芸律师以精准的举证责任分析化解“伪造证据”风险,以客观事实抗辩守住解除合法性,最终为客户削减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潜在赔偿总额。实务中,企业面对“二倍工资”类刚性诉求,往往难以翻盘,但专业律师能通过切割争议焦点、锚定举证责任,为企业争取最大边际利益。这,正是经验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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