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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丨 我国关于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的规定

发布者:汪霞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508人看过

协议离婚: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婚姻登记申请。自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起诉离婚: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的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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